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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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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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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中山市残疾人就业年审及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
办理条件 |
1. 在中山市西区范围内雇工超过8人以上(含8人)的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在中山市登记的外地驻中山单位和企业,私营企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2.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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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中山市用人单位在职残疾员工申报表》(提供原件2份) 2、残疾人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需申报单位盖章,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无须提供,复印件提供1份) 3、残疾人职工社保参保证明(提供原件1份) 4、残疾人职工1月、6月、12月的工资签收单(需申报单位盖章,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无须提供,复印件提供1份) 5、残疾人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需申报单位盖章,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无须提供,复印件提供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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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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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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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申报企业在每年的4月10日前到中山市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提交材料,提出申报。 2. 受理。中山市西区残疾人联合会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材料不齐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告知原因并出具要求其补齐补正材料,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否则默认为受理。 3. 录入。中山市西区残疾人联合会将受理资料录入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核地税征收系统,并将受理材料上报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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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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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镇区网上办事站→登录(如果还没有登录帐号,先实名注册)→在镇区首页事项查找栏里查找办理事项→点击在线申请→填写表单→上传相关电子材料(根据页面提示清单要求)→提交确认→凭业务受理号查询办件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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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中山市辖区残疾人联合会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后当场对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录入中山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核地税征收系统并上报中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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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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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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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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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中山市东凤镇西堤路23号青年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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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760-22604469 |
交通指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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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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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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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关于做好2016年中山市残疾人就业年审及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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