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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请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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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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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害猪的货主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办理条件 |
病害猪的货主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所需材料 |
1、《病害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移交通知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病害化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汇总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病害化猪无害化处理统计年报汇总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7、年度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原件1份,复印件1份。 8、身份证及复印件(双面复印,查验原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当事人银行存折或账号及复印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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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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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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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或单位前向中山市农业和社区工作局畜牧兽医站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下达《补齐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否则默认为受理。 3.审核。材料由市农业局进行审核,同意申请,予以审批;不同意申请,下发《不同意申请通知书》。 4.审批。审查通过,予以登记,并制作证件。 5.发证。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本事项的办理流程见图1《初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请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窗口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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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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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系统。申请人或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网上办事”栏目提出申请,填写申请材料。 2.查询申办事项。申请人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个人办事”、“企业办事”、“部门服务”中查找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找到自己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以后,点击服务事项名称可查看该事项办事指南,点击“在线申办”则进行申请。 3.填写申报信息。“在线申办”主要涵盖以下四个申报流程,依次是条件自检、表单提交、附件上传、完成申请。 1)条件自检:主要是申办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及自检办理该业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材料是否已符合。申办人需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实,避免由于条件不符或材料不齐等,导致该业务不能办理。 2)表单提交:主要是申办人填写所要申办业务的一些相关情况信息,以便业务工作人员可以进行预审核。上传附件:对于有要求需要上传附件的服务事项,申办人应提交真实有效的附件,以便业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3)完成申请:申办人完成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业务流水号并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申办人。 4)进度查询:申办人输入业务流水号可对申办业务进行进度查询。 4.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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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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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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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凤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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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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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中山市地址凤翔大道128号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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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22600753 |
交通指引:
中山市地址凤翔大道128号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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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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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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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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